第2种观点: 周期性失业不是自然失业。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在任何动态经济中这种失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周期性失业就是总需求不足的失业,凯恩斯认为这种失业是非自愿的。根据凯恩斯的分析,就业水平取决于国民收入水平,而国民收入水平又取决于总需求。总需求不足的失业也叫周期性失业,是因为总需求不足一般都出现在经济的萧条时期,是周期出现的。由此可见,自然失业与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是不可消除的,而后者是可消除的。因此经济学家更为关注如何消除周期性失业。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有什么区别(1)需要不同: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一些难以克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周期性失业又称为总需求不足的失业,是由于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的短期失业。(2)现象不同:自然失业是长期现象,周期性失业是短期现象。失业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前两部分构成自然失业,仅仅与诸如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等劳动力市场功能有关,而与经济增长及其周期关系较小,所以这部分失业率不依经济景气的变化而变化。周期性失业是与宏观经济景气密切相关的。一个经济中总体失业由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构成的相对比例,决定着治理失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主要方向和效果。可见,理解失业的性质,对于我们认识劳动力市场状况,提出正确的政策建议至关重要。 (3)原因不同。引起自然失业的原因主要包括正常的劳动力流动(摩擦性失业)和一些制度因素(结构性失业)。引起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是总需求不足。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由于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在任何动态经济中这种失业都是必然存在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2、按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失业的成因:1、自愿失业: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而未被雇用而造成的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劳动人口主观不愿意就业而造成的。2、非自愿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3、摩擦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而造成的短期、局部的失业。4、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造成的。5、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波动所造成的。6、技术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先进技术代替人力,以及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而造成的失业。7、季节性失业:由于气候状况有规律的变化对生产、消费产生影响引起的失业。造成长期失业的原因如下: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十年间上升近10个百分点。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其他经济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另外,随着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上形成的富余人员问题将要逐步得到解决,多年来积淀的大量冗员进入社会竞争就业岗位将成为必然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摩擦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3)临时性或季节性失业;(4)技术性失业;(5)求职性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失业即达到就业年龄具备工作能力谋求工作但未得到就业机会的状态,失业类型: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2、根据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3、其他区分方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难于克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它是任何经济都难以避免的失业,也是正常的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2、按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失业的成因:1、自愿失业: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而未被雇用而造成的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劳动人口主观不愿意就业而造成的。2、非自愿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3、摩擦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而造成的短期、局部的失业。4、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造成的。5、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波动所造成的。6、技术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先进技术代替人力,以及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而造成的失业。7、季节性失业:由于气候状况有规律的变化对生产、消费产生影响引起的失业。造成长期失业的原因如下: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十年间上升近10个百分点。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其他经济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另外,随着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上形成的富余人员问题将要逐步得到解决,多年来积淀的大量冗员进入社会竞争就业岗位将成为必然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周期性失业不是自然失业。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在任何动态经济中这种失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周期性失业就是总需求不足的失业,凯恩斯认为这种失业是非自愿的。根据凯恩斯的分析,就业水平取决于国民收入水平,而国民收入水平又取决于总需求。总需求不足的失业也叫周期性失业,是因为总需求不足一般都出现在经济的萧条时期,是周期出现的。由此可见,自然失业与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是不可消除的,而后者是可消除的。因此经济学家更为关注如何消除周期性失业。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有什么区别(1)需要不同: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一些难以克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周期性失业又称为总需求不足的失业,是由于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的短期失业。(2)现象不同:自然失业是长期现象,周期性失业是短期现象。失业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前两部分构成自然失业,仅仅与诸如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等劳动力市场功能有关,而与经济增长及其周期关系较小,所以这部分失业率不依经济景气的变化而变化。周期性失业是与宏观经济景气密切相关的。一个经济中总体失业由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构成的相对比例,决定着治理失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主要方向和效果。可见,理解失业的性质,对于我们认识劳动力市场状况,提出正确的政策建议至关重要。 (3)原因不同。引起自然失业的原因主要包括正常的劳动力流动(摩擦性失业)和一些制度因素(结构性失业)。引起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是总需求不足。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率就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影响下,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也就是充分就业情况下的失业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率就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影响下,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也就是充分就业情况下的失业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2、按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失业的成因:1、自愿失业:不愿意接受现行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水平而未被雇用而造成的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劳动人口主观不愿意就业而造成的。2、非自愿失业:这种失业是由于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因而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来消除。3、摩擦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而造成的短期、局部的失业。4、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造成的。5、周期性失业:是经济周期波动所造成的。6、技术性失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先进技术代替人力,以及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而造成的失业。7、季节性失业:由于气候状况有规律的变化对生产、消费产生影响引起的失业。造成长期失业的原因如下: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十年间上升近10个百分点。二,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其他经济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另外,随着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上形成的富余人员问题将要逐步得到解决,多年来积淀的大量冗员进入社会竞争就业岗位将成为必然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周期性失业不是自然失业。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某些难以避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在任何动态经济中这种失业都是必然存在的。周期性失业就是总需求不足的失业,凯恩斯认为这种失业是非自愿的。根据凯恩斯的分析,就业水平取决于国民收入水平,而国民收入水平又取决于总需求。总需求不足的失业也叫周期性失业,是因为总需求不足一般都出现在经济的萧条时期,是周期出现的。由此可见,自然失业与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是不可消除的,而后者是可消除的。因此经济学家更为关注如何消除周期性失业。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有什么区别(1)需要不同:自然失业是指由于经济中一些难以克服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周期性失业又称为总需求不足的失业,是由于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的短期失业。(2)现象不同:自然失业是长期现象,周期性失业是短期现象。失业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前两部分构成自然失业,仅仅与诸如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等劳动力市场功能有关,而与经济增长及其周期关系较小,所以这部分失业率不依经济景气的变化而变化。周期性失业是与宏观经济景气密切相关的。一个经济中总体失业由自然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构成的相对比例,决定着治理失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的主要方向和效果。可见,理解失业的性质,对于我们认识劳动力市场状况,提出正确的政策建议至关重要。 (3)原因不同。引起自然失业的原因主要包括正常的劳动力流动(摩擦性失业)和一些制度因素(结构性失业)。引起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是总需求不足。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失业的原因: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经济中由于正常的劳动力流动而引起的失业。也称为工作转换中的失业,或寻找工作性失业。2.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中一些制度上的原因所引起的失业。这些制度上的原因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法、效率工资和工会的存在:最低工资法:当存在这种立法时,劳动市场会出现供大于求,从而有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